婚房的一半产权给了女朋友分手要拿回来。此事引起了网友的围观。猜猜结果是什么?
据沸点视频报道,男子王某在2016年为与女友结婚,出资450万购买了海淀区某房屋,期间其女友赵某要求将房屋的50%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其名下。事后双方因矛盾分手,王某要求赵某返还产权被拒。
法院认为,王某明知赵某只支付了少量款项,但仍将产权管理到其名下,且王某无法拿出该房屋为彩礼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王的请求实际上是取消赠与。由于产权赠与发生在2016年,双方于2017年分手,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预定期限。法院终审驳回了王的诉讼请求。
网友也在争论,有的认为赠与的前提不应该是婚姻?这样女方还是涉嫌诈骗,让她结婚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等真的登记在自己名下了再分手。什么不是诈骗?
也有网友表示,想要的不是房子,而是安全感。有律师也是表示,提醒大家婚恋期间的大额赠与,尤其涉及房产这种超大额的给付,是否附带“以结婚为条件”,最好在给付前有明确的说法,并保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以防万一、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