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球热度混合注意?时代的互联网营销套路太多了。7月14日消息,据天眼查App报道,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公开了莆田斗猫科技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判决莆田斗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文件称,经消费者投诉,原告华为公司发现,被告逗猫公司网店销售的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虽有“华为手机适用”的标题,但其实际品牌并非华为,且产品并非唯一兼容华为,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华为公司的专用商标权;在商品详情中使用“官方正品”、“官方升级产品”等字样,对商品质量和生产者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辩称,产品名称中使用了华为字样,以表明该产品与华为手机兼容。
法院认为,被告将“华为”置于标题开头,未标注其自有品牌,以达到区分商品来源的目的;被告确认其手表可连接所有手机,并单独指出“华为适用”的正当性不足;相关评价可以反映出部分消费者受到了混淆和误认。因此,被告关于其只是以描述性方式使用“华为”一词的辩解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此外,被告在产品介绍中使用“官网付费”、“官方升级付费”,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该网店的尚派公司为了增加商品销量,故意在商品名称中加入“华为”字样,使用“华为”标识,并更改华为商标。此外,该店还向消费者出示了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误导消费者以为其产品与华为有关。尚派的行为构成了对华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其赔偿6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