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女子下班后拒绝应酬,被公司辞退,引发网络关注。今年2月,小刘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人事专员,主要工作是处理一些日常行政人事事务,包括日常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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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公司负责人约她下班后和客户一起去吃饭。小刘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不包括下班以后还要去宴请接待客户,因此拒绝了公司负责人的要求。
按照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行政工作就要搞好接待,随后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对她进行了辞退。半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也没有支付。,的说法,小刘不承认自己被辞退的原因,并拒绝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表格上签字。
对于此事,律师认为这种下班时间,又在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s律师也表示,无论小刘是否愿意签署相关手续,公司都应该全额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目前,小刘已将这一情况投诉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你认为员工下班后拒绝社交是“不服从工作安排”吗?